2017年1月22日 星期日

圖章不可亂刻


  印者,信也。隨意授人以印,可能屬於侮辱的行為。擅自把別人的姓名字號刻製成印,然後授予其本人,這是於禮、於法都不合的。  

  許久以前認識一個業餘彫印的人。此君有一習慣,就是喜歡擅自刻印贈人。他自以為這是施恩兼揚威的手段吧。這類贈品有的是姓名印;有的是閒章。他贈人的閒章,其印文……我寫了一篇拙文,題為兩則印文,述及有關之事。此拙文挂在陋網貴食母堂網站,期望得到高明的指教。

  漏廬居士記於貴食母堂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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